南检查获诈骗机房「分工超精细」 7嫌到案5收押

台南地检署指挥刑事局及台南市警局,破获专门诈骗大陆人民陈姓男子诈欺犯罪组织机房案,起获犯罪证物一批。(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地检署检察官竹君,侦办专门诈骗大陆人民的陈姓男子诈欺犯罪组织机房案,于823台南豪雨期间搜索机房等3处,查获陈姓男子等7人到案,认定其中6人涉犯诈欺、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罪嫌重大,向法院声请羁押,5人准押。

检方指出,黄姓男子等诈欺犯罪组织机房,原于106年10月间,由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报请台南地检署陈竹君检察官指挥侦办,并107年1月25日中午至台南市官田区机房搜索,然该机房正值休假期间而无所获。

天网恢恢,刑事局侦查第六大队第二队于107年3月间另获悉黄姓男子等人接续在台南市区不同地点承租房屋供作诈骗犯罪组织机房之运作基地,由陈竹君检察官指挥刑事局及台南市刑警大队持续搜证至时机成熟,经专案小组分析相关资料搜证,确认机房位置后,因机不可失,不畏豪雨增加执行的困难度,仍按原订计划,于风雨中实施搜索。

警方于107年8月23日至台南市麻豆区机房、陈姓主嫌等住处共3处搜索,当场扣得自用小客车1辆、行动电话1支、笔记型电脑2台、平板电脑9台、现金新台币9万6000元、金融帐户存折、信用卡SIM卡等物,并逮捕、拘提陈姓男子等7人到案。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陈、黄、王、吴、张、戴等犯嫌涉犯诈欺、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犯罪嫌疑重大,有反复实施诈欺、洗钱犯行、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于翌日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除黄姓男子改具保5万元外,其余获准羁押禁见。另魏姓犯嫌经检察官以3万元具保。

南检指出,本件诈欺犯罪组织系由机房成员,假冒大陆地区公安人员发送群呼予大陆地区民众内容佯称民众涉及刑案名下帐户被列为警示帐户,须立即汇款,否则将会被以刑事令逮捕等,诱使民众回拨电话以骗取个人资料后,转接其他成员诈骗民众汇款至指定帐户,诈骗所得款项经由车手提领后朋分

南检说按诈欺犯罪组织分工精细,有承租房屋者、收买帐户者、取簿手、提款车手、取款车手、监督车手者、机房及水房成员等,且诈骗国内外人民财产金额甚钜,本署检察官为保障人民财产,维持社会秩序,彰显国家法纪,提升国际形象,对于该类诈欺犯罪组织各种分工成员一律深入查缉、严加侦办,就跨境诈骗案件更指挥司法警察外国警方密切合作,共同惩诈缉恶。呼吁民众切莫贪图小利或他人财物,而提供、出租、贩卖帐户或SIM卡与他人,或加入诈欺犯罪组织,以免误蹈法网,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