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海岸休憩产业受限林业法令

竹南长青之森苗栗县打造海岸风景特定区的重要亮点之一。(谢明俊摄)

长青之森区内木麻黄奇特树形,搭配池畔绿头鸭群,吸引许多游客流连赏鸭。(谢明俊摄)

苗栗县政府有意将竹南北自龙凤渔港南至长青之森的长条状海岸森林,打造成苗栗的海岸休憩区,希望成为苗栗海线观光的亮点,但因海岸保安林都属林务局的管辖,林业法令对于相关开发都有严格限制,也延滞了休憩专区的推动,县府努力由法制面来松绑,但在正式松绑前,地方人士投注维护休憩环境的努力,也期望获得林业单位的认可及体谅。

南海岸原属县政府管辖,后因县府不愿多花预算人力,才于2003年改由林务局管理,但由于早在2000年竹南镇公所已将当地设置成海岸休憩区,管制和开放开发间因而出现冲突

以假日之森为例,县府和镇公所都有意打造成冲浪海上运动的专区,并且也有业者愿意投入,但却因林务局寸土不让,甚至还拆除业者占用房屋,让业者徒呼负负,打了退堂鼓,让假日之森海上运动专区可能胎死腹中。

执政党在国内力推离岸风电,竹南及后龙外海成了离岸风机设置点,为了接送电力厂商在长青之森的沙滩埋设电缆,并在长青之森旁设置变电站,厂商施作电缆埋设点,原本是海岸林的一部分,上面长满用来固沙的木麻黄、黄槿植被,为了配合中央政策,林务局迅速同意厂商砍除部分林地,看在当地维护生态民众眼里,维护海岸林生态只是一句口号罢了,重点还是得看谁的手腕粗罢了!

苗栗县政府有意将北自龙凤渔港、南至后龙海角乐园的这段海岸,规画打造成海岸风景特定区,并拟具计划呈请交通部核准设立后,就可以据以向林务局争取部分用地解编或是开发使用,在成立风景特定区的大目标确定下,地方政府为了维护现有休憩区的作为,如若有所不妥,林务单位不妨以更宽阔的心态裁量,让游客、地方、林业单位间都能互信互利互赢,达到三赢的局面

长青之森旁的湿地红树林区也是生态旅游的一环。(谢明俊摄)

中港溪河口定置蟃苗捞网是当地传统渔业之一。(谢明俊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