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伦?男4年后发现「娶到表妹」 竟因祖父母这层关系
有男子于结婚4年后发现自己近亲结婚,便向妻子提告婚姻无效,法官审阅相关户籍资料后,判决2人婚姻无效。(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有对夫妻于4年前结婚,但4年后先生发现妻子的祖父与自己的祖母两人是「表兄妹关系」,而他与妻子便是旁系血亲六亲等关系,依民法第983条第1项第2款,「近亲不得结婚」规定,他向法院提告与妻子婚姻无效;法官调阅2人户籍资料,确认男子与女子确实是旁系血亲六亲等的亲属关系,判定2人婚姻无效,可上诉。
据判决书记载,一对男女于2019年1月中旬结婚,但结婚约4年后,男子发现自己的祖母与妻子的祖父是「兄妹关系」,两人变成是旁系血亲六亲等内,因此,违反民法第983条第1项第2款,「近亲不得结婚」规定,男子提告与妻子婚姻无效,其妻子也未到法院出庭论辩,也没有提出任何说明书状,法官依家事事件法、准用民事诉讼法规定,准男子做一造辩论判决。
法官调阅两人户籍誊本,双方目前婚姻关系仍维系中,并依职权查阅其女子祖父兄弟姊妹户籍资料、双方直系尊亲属的亲等关联查询资料,查出男子祖母与女子祖父为「兄妹关系」,双方具有旁系血亲六亲等地亲属关系,两人婚姻已违反民法第983条第1项第2款,「近亲不得结婚」规定,并依民法第988条第2款规定,判决这对夫妻婚姻无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