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行奪8命、2死者家屬求償 縱火孽子與父需賠1186萬

受害的陈彦翔大嫂与陈妻家属,对陈彦翔(中)和陈父提起合计160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新竹地院审理后共判赔1186万元。图/民众提供

新竹市正义轮胎行去年6月15日发生大火夺8命悲剧,纵火的陈家二儿子陈彦翔一审被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受害的陈彦翔大嫂与陈彦翔岳父、岳母,对陈彦翔和陈父提起合计160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新竹地院审理后共判赔1186万元。

法官审理,陈彦翔基于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杀人及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等犯意,案发当晚9时55分许,驾驶其配偶曾女轿车外出购买汽油,返家后与陈父激烈争吵,同时将宝特瓶桶内20公升汽油泼洒殆尽后,以打火机引燃卫生纸,朝已遭汽油泼洒的顶高机及机车方向丢掷。

发出爆炸声响后,火势迅速延烧,烧毁钢梁及屋内物品,造成在房内的陈母、陈妹、陈妻和3名儿女(3、6、7岁),以及大嫂、姪女(1岁)等8人葬身火窟,陈父因距离门口较近,趁陈彦翔点火之际旋即逃出,始免于难。

陈男大嫂的母亲控诉,陈彦翔因一己之私就对家人痛下杀手,肝肠寸断仍不足以形容她的悲恸,所受精神痛苦难以言喻,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等合计1100多万元,法官最终判准633万元。

陈男的岳父、岳母则因女儿曾女枉死,分别请求扶养费与精神慰抚金282万与273万共555万元,法官审理后判准553万元。

新竹市正义轮胎行去年6月15日发生纵火夺8命悲剧。图/民众提供

受害的陈彦翔大嫂与陈妻家属,对陈彦翔和陈父(蓝衣者)提起合计1600多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新竹地院审理后共判赔1186万元。图/民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