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时丰父子重金聘同一大咖律师 儿涉强盗罪「纸遮脸」拒答这问题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艺人罗时丰幺子罗森宇与4名友人,因不满余男的女友遭胡姓男子骚扰,涉持空气枪与球棒对胡男进行胁迫与殴打,罗等人被依强盗罪起诉。今(23)日士林地院首开庭,罗男在友人陪同下现身法院,约30分钟后,庭审结束,他以沈重的步伐走出法院,还刻意以纸张遮下半张脸,试图避免记者拍摄到他的全脸。

由于本案涉及性侵,故采不公开审理。庭审约30分钟后,罗森宇在2名律师与男性友人的陪同下步出法院,然而,与他早上大方走进法院的模样不同,罗森宇似乎察觉到有记者在场,因此改变策略,用纸张遮住下半张脸,试图避免被拍摄到全脸,当记者询问他「会不会觉得让爸爸失望?」时,罗未作回应,随即上了友人的车离开。

近日,金曲歌王罗时丰与制作人侄子(张敏慎)闹翻,将YouTube频道影片全面下架,粉丝团文章也全清空。罗时丰在一段沉默后,发布律师声明解释,影片下架之事碍于法规,自己同样感到不舍,最后也祝福侄子未来各自安好,而罗时丰律师声明,正是罗森宇的辩护律师。

▲罗森宇以纸张遮住下半脸。(图/记者黄宥宁摄)

能得到罗时丰父子信任的陈建中律师,背景相当卓越,目前,是远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曾任高雄法院刑事及民事庭法官,并且担任多家上市上柜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竭尽全力找好律师,也显示出罗时丰想为爱子争取最轻量刑,因加重强盗罪,法定本刑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属刑事犯罪中的重罪。

全案起源,余、郑、蔡、梁姓男子与罗时丰儿子罗森宇为朋友关系,去年10月29日下午,余得知女友收到胡姓男子纠缠讯息,伙同4人至内湖某处洗车场集合,并由余携带2支球棒,郑携带空气枪,于隔日凌晨12时50分,一同前往余男女友住处。

凌晨1时许,余男女友趁胡男上厕所时,将住处大门打开,5嫌进入屋内后,由罗森宇先持空气枪进入厕所,并以枪抵住胡男头部,再掐住其颈部拖行至房内,胡男见人数众多,被迫跪在地面,其余人等遂徒手殴打,期间郑、余则是拿球棒狂殴,使胡男受有有头部外伤并左脸瘀青肿胀、四肢多处钝挫伤、左上臂大片瘀青、及红肿、左膝瘀青、左上背瘀青等等。

余男再取走胡男的iPhone12 PRO MAX后,拿自己的手机翻拍对方手机内的照片、影片,蔡负责翻找胡包包内的财物,接着胡趁着5嫌不注意趁隙逃离,余发现人消失后与众人分别开2辆车逃离,胡男事后验伤报警处理,警方循线查获5名犯嫌。

检方认为,5人所犯为犯刑法第328条第1项、第330条第1项、第321条第1项第3款、第4款之结伙三人以上、携带凶器强盗罪嫌,依法起诉;另胡男指控5人偷走现金4万元与车钥匙部分,由于5人均否认,加上检方根据余男手机数位采证资料,认定没有直接证据,全部处分不起诉;胡男被控妨害性自主部分也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