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淑蕾不滿「誰摔死了李新」提告 郭新政、盛竹如誹謗有罪定讞

前立委罗淑蕾不满已故台北市议员李新女友郭新政制作「谁摔死了李新」影片,并在脸书贴她的照片称「吹狗蕾」,她自诉郭新政与影片旁白盛竹如加重诽谤罪嫌,一审判决2人无罪,二审改依散布文字诽谤罪判郭新政4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公然侮辱罪判罚金8000元;盛竹如判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李新2017年9月28日坠楼身亡,郭新政制作「谁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上传脸书和YouTube,内容提及「罗淑蕾与黑道挂勾胁迫郭新政」、「罗淑蕾逼迫大展当铺负责人交出郭新政之当票,并将该当票变造后提出法院作为证据」、「罗淑蕾联络黑道押沈家民出面」、「罗淑蕾背信忘义勾结他人,进而操纵黑道陷害郭新政」。

郭新政脸书粉丝专页中出现提及「吹狗蕾、撒豆顺是狐群狗党,平日鱼肉乡里,做尽坏事,台湾最黑的政客就这两位」、「吹狗蕾臭名远播,随便问都知道这厮的名声」、「你一个落魄政客早已被边缘化,被老百姓的雪亮双眼淘汰。现在却甘愿去做人家的咬人狗,发私讯骚扰粉丝的行为,实在是凄凉」等语,并附上她的照片。

罗淑蕾认为郭新政、盛竹如毁损她的名誉,自诉加重诽谤罪嫌,郭新政、盛竹如否认犯罪,一审判郭新政等人均无罪;案件上诉,二审认为芸赏公司、沈家民、郭新政间的另案诉讼,已于影片上传前经法院判决确定。

再者,律师陈恒宽作证也称每集影片仅查核使用曾参与的诉讼案件中的证据资料,其余部分并未查核,且播映之前,没有再次观览影片内容,郭新政也没有先将影片提供给他浏览。

二审认为应以高标准看待郭新政、盛竹如的合理查证义务,而他们以网路散布影片,散布力甚强,但言论的公益性却甚低,认为罗淑蕾名誉权保障程度应较高,一审判决无罪不适当。

二审指出,盛竹如主张是照念郭新政交给他的文稿,但盛竹如为国内具知名度电视台新闻主播,收费担任影片主持人,却一再辩称「我本于台湾第一个新闻主播的身分」、「主播只播新闻不用查证」、「时间过的太久了」、「我年纪也已经83岁,记不太清楚我做了什么查证」,显然未尽任何查证责任。

另外,郭新政任由脸书粉丝专页出现辱骂、形容罗淑蕾为狗的侮辱性言词,已符合公然侮辱的构成要件,一审判决无罪也不妥,因此撤销改判有罪。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驳回上诉而确定。

郭新政、盛竹如拍「谁摔死了李新」系列影片,被罗淑蕾自诉诽谤,最高法院判决两人有罪定谳。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