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智强酸现今「侦查大公开」?!法务部说话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审查朝野「刑事诉讼法」版本,对于科技侦查究竟要以专法或刑诉法专章规范,司法院、法务部书面报告都支持订定专法。(翻摄自国会频道)
法务部次长黄谋信12日前往立法院备询。(姚志平摄)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审查朝野「刑事诉讼法」版本,对于科技侦查究竟要以专法或刑诉法专章规范,司法院、法务部书面报告都支持订定专法。法务部指出,以特别法规定之,更能反应科技侦查的技术面发展;司法院指出,将科侦法改列于刑诉法,需重新检视该等内容与刑诉法既有内容是否重叠或冲突,未必与我国法律体系相符。
立法院司委会5日已初审通过科侦法,但全案仍须经党团协商,对于科技侦查要制定专法或专章,国民党立委吴宗宪、民进党立委钟佳滨、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等都有提出刑诉法部分条文草案。
法务部报告指出,我国已有以刑事程序特别法对有关刑事诉讼事项另行规定之立法模式,像是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国民法官法、羁押法等。设置特别法实为立法政策选择,并未有体系紊乱之问题。
法务部补充,特别法因针对特定事项,较能快速反应特定事项的修法需求,尤以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侦查方法亦可能需迅速因应、修正,以特别法定之,更能快速回应快速变化之新兴科技犯罪。
司法院指出,若欲侦查手段或其他侦查手段之规范回归于刑事诉讼法中,须由各法规主管机关盘点相关法规,非一蹴可几,若仅是将科侦法的科侦方式改列于刑诉法,需重新检视既有内容是否重叠或冲突,还要同步考量后续有新式科技侦查方法达成共识而增加时,甚至可能会有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等相关规定,未必与我国法律体系相符。
立委罗智强等人在质询时质疑,2019年到去年底有7255件涉嫌违反侦查不公开案件被列入检讨,却没有检察官被处分,质疑现在是「侦查大公开」,因此他提出修法,将侦查不公开的行政规则提升至法律位阶。
对此,法务部次长黄谋信说,侦查不公开有法律授权,法务部可检讨作业办法,是否有要修正或检讨;绿委庄瑞雄补充,立委在看待侦查不公开时,忽略刑诉法第245条第3项规定,「除依法令或为维护公共利益或保护合法权益有必要者外」,侦查中因执行职务知悉之事项,不得公开或揭露予执行法定职务必要范围以外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