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骏: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亟待全球合作,期待《共同分类目录》有更多加入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吴斌 上海报道

全球可持续金融转型步伐加快,但与此同时,一系列标准眼花缭乱,国际合作迫在眉睫。

近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彭博全球可持续金融论坛(上海站)上就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共同分类目录》)的最新进展进行了分享。他表示,《共同分类目录》旨在提升中欧绿色分类目录的兼容性,促进中欧之间跨境绿色资本的流动,项目开展三年多来,中国和欧洲已经将绿色标准重合的部分提炼出来,编制成一个“共同目录”大表格,可以用于对绿色债券和其他绿色资产进行贴标。

在中欧合作背后,全球标准繁杂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世界各国纷纷推出自己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标准。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叫法,有的叫“绿色金融标准”,有的叫“可持续金融标准”,还有的叫“气候融资标准”。除了国家层面的标准外,还有许多私营部门的标准,包括一些金融机构、行业协会、非政府组织自己制定的标准。

在马骏看来,如果标准太多,而且互相不一致,就会造成一系列问题。一是市场分割。例如,如果中国和欧洲的绿色界定标准不一样,那么按照中国标准贴标的绿色债券就无法在欧洲销售;同样,其他国家按照当地标准贴标的绿色债券,也未必能够在中国销售。二是如果要在多个国家销售绿色金融产品,可能会产生额外的成本,例如需要进行多次认证。如果要在欧洲销售,可能需要按照欧洲标准再认证一次;到其他地区销售,如果实行不同的标准,还得再认证一次。这样成本就会上升。三是可能会加剧“洗绿”风险。因为如果有几百套不同的绿色界定标准,一些机构可能会选择一套对自身有利、门槛较低的标准来给自己贴标。

《共同分类目录》已有应用场景

2020年,《共同分类目录》工作组正式启动,马骏担任工作组中方主席。经过多年努力,中欧发布了两个版本的《共同分类目录》:2021年发布了初稿,2022年发布了修改稿。

修改稿中包含了72项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减缓类活动,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包括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电动汽车、电池、低碳交通、绿色航运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说法,这72个项目差不多涵盖了中国绿色目录70%~80% 的内容。马骏表示,大部分符合中国绿色目录的项目都已经包含在《共同分类目录》中了。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分类目录》发布之后,已经有了一些具体的应用场景。国内很多机构在境外发行绿债时开始使用《共同分类目录》进行贴标,尤其是金融机构。目前,几乎所有大型金融机构,例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兴业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在境外发行的绿债都已经使用了《共同分类目录》进行贴标。最近,一些机构在国内发行绿债时,也开始使用《共同分类目录》进行贴标,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此外,马骏还表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最近利用已有的《共同分类目录》,对符合要求的国内绿色债券进行了贴标。彭博最近已将这些贴上《共同分类目录》标签的中国绿债信息发布到平台上,这可以起到很好的推广作用。

期待更多国家和地区加入《共同分类目录》

对于《共同分类目录》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马骏表示,未来将继续扩大《共同分类目录》的覆盖面。目前,《共同分类目录》只包含了72项应对气候变化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减缓类活动。下一步将考虑纳入更多适应气候变化的活动以及环境目标相关的活动,例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等。

中欧还将探索制定转型金融领域的《共同分类目录》。目前,中国和欧洲都在制定自己的转型金融目录,我们希望能够在《共同分类目录》框架下,就转型金融目录达成一些共识,以便于未来跨境转型金融资本的流动。

此外,中欧需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目前,《共同分类目录》工作组只有中国和欧洲两个成员,我们希望能够吸引更多国家和地区加入进来,共同制定一套全球通用的绿色分类目录。

最后,马骏也提醒,《共同分类目录》只是一个工具,它本身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要真正推动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的发展,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