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15.7%土地未完成登記 監委促落實還地於民
监委施锦芳。联合报资料照片/记者邱德祥摄影
监委施锦芳今天表示,截至民国113年1月底止,马祖地区仍有15.7%土地尚未完成登记,促请中央与地方合作,厘清当地历史缘故与土地权属脉络,突破现阶段问题症结,落实「还地于民」政策。
施锦芳透过新闻稿指出,马祖地区历史背景特殊,在国民政府迁台前,未曾办理地籍测量及土地总登记。国民政府迁台后,因军事原因实施战地政务,加上许多民众远渡他乡谋生,无法注意或保障自身权利,造成土地问题复杂,后续申办土地登记案件屡因举证不易,滋生纠纷。
施锦芳说明,政府多年来虽透过立法程序,希望能还地于民,但实务执行上屡遇争议。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于16日通过她所提出的调查报告,促请行政院督同内政部、连江县政府积极研处解决方案。
施锦芳提到,据连江县政府统计,截至113年1月底止,马祖地区已登记土地面积2530.83公顷,约占全县面积84.3%;未登记土地面积470.32公顷,约占全县面积15.7%。
施锦芳解释,为厘清马祖地区现阶段土地登记面临困境,协助连江县府突破问题症结,经进行文献搜集、研阅及调阅政府机关卷证资料,并前往马祖实地履勘与座谈,约询内政部、连江县府相关业务主管人员,发现目前未完成登记案件的主要态样,多涉及申请时间认定及适用法令等疑义。
施锦芳表示,为维护马祖民众财产权益,连江县府及内政部应通力合作,厘清当地历史缘故与土地权属脉络,进行旧有惯例、习俗调查、搜整与研究,以供登记机关审查作业的参据。
施锦芳强调,另应衡诸立法目的,在不违反法令前提下,以同理心的态度因地制宜,积极研商解决对策,突破现阶段问题症结,早日完成连江县无主土地与公地返还登记案件,落实还地于民政策,以利后续推动马祖土地利用及活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