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4份过期优酪乳被罚人民币2万!大陆查出:行政处罚过当

大陆大督查!陕西榆林等地行政处罚过当全省通报整改。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人民币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央视新闻)

大陆新华社「新华视点」30日报导,大陆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正在大陆全国展开,其中第十六督查组在陕西督查发现,售出4份过期4天的优酪乳退货后被罚2万元(人民币,下同),卖出5斤超标芹菜收入20元被罚6.6万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一些行政处罚存在「过罚不当」(处罚过当)「类(同)案不同罚」等问题,影响了小微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

经查原因是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罚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对行政处罚执行权缺少有效制衡。因此要求审慎监管细化量化处罚标准。

报导称,个体户罗某和妻子贺某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2021年10月,罗某在某农贸市场从一农户手中购进7斤芹菜,其中2斤被榆阳区市场监管局提取检验,剩余5斤以每斤4元的价格售出,共收入20元,纯利润不足10元。

约1个月后,夫妇俩接到市场监管部门回馈,称该批芹菜有一项指标超标。因售出的芹菜已无法追回,且夫妇俩无法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查验义务,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6.6万元。

这并非个案。今年3月,陕西铜川新区某煎饼店购进一瓶芥末油,单价5元,用于制作铁板烧汁茄子。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时发现该芥末油未标明生产日期,该店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档,认定违法所得1.6元,罚款5000元。

督查组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档案发现,2021年以来,该局对小微市场主体罚款超过5万元的食品安全案件有21起,案值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罚款数额与违法所得的比例达到100倍至200倍,个别案件超过3000倍。

同时,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类案不同罚」问题。比如,榆林市高新区某超市曾出售4板过期优酪乳,案值约60元,在给消费者退货后被举报,后被属地市场监管局罚款2万元。而今年上半年,榆阳区市场监管局也曾查获辖区某超市涉嫌售卖过期螺蛳粉,但仅对过期螺蛳粉做没收处理,未做其他处罚。

督查组还发现,当地行政处罚名目数量庞大,西安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行政处罚事项达934项,涉及533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一部分处罚事项的设定已严重脱离实际,但尚未修订或废止。有的虽已调整,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仍在执行。

比如,陕西从2021年起推广电子证书,证书可以在网上查到。但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纸质许可证的小餐饮个体户,仍予以立案处罚。

督查组实地走访榆林市某农贸市场罗某夫妇的蔬菜粮油店,贺妇说,她和丈夫的经营行为确有瑕疵,但6.6万元的罚款数额过高,他们一年的纯利润只有七八万元,「交完罚款等于一年白干」。

督查组认为,在经历三年疫情、大量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处罚方式从严从重,不但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大陆国家助企纾困的效果。

「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细,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其二,处罚力度与业绩考核挂钩,倒逼从严办案。其三,对行政处罚执行权缺少有效制衡。

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卖出5斤超标芹菜被罚6.6万元确实属于「过罚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