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寮电厂转型成焦点 云林县府吁经济部:明确说明能源政策

▲麦寮电厂外观。(图/云林县政府提供)

记者蔡佩旻/云林报导

针对环保团体今(20)日于立法院前关心麦寮电厂转型议题,云林县政府表示,秉持空气品质改善、净零减碳及能源转型,逐步汰除燃煤电厂并迈向无煤城市,是云林县民的期盼。经济部应对外说明麦寮燃煤电厂转型为天然气发电厂是否纳入未来能源政策,以确保用电无虞并减少空气污染及温室气体排放。

空气污染防制法在2018年修正发布后,工厂在许可证到期前3至6个月内需向地方政府提出许可证之展延申请,如果工厂没有重大违规及使用燃料之种类、成分标准或混烧比例变更…等因素,不得变更许可证内容,核发有效期间为3年以上5年以下。

▲现场稽查采样。(图/云林县政府提供)

麦寮电厂三部机组与台电公司合约分别在2024年5月31日、2024年9月8日及2025年9月22日届期,此契约属商业行为。依据空污法及环境部解释函麦寮汽电公司无违反空污法第30条第1项第1款至第3款情形下,经核准展延之许可证其有效期间应为3年以上5年以下,因此县府核发操作许可证与商业契约并无关联。「换句话说,即使台电不再与麦寮电厂续约购电,只要符合法定条件,麦寮电厂仍可持续运作。」

云林县长张丽善表示,在县府努力下,天然气接收站及麦寮天然气发电在2022年12月14日通过环评大会审查,至今仍未兴建主要就是台电公司购电合约至今不明、中央的能源政策不明。呼吁经济部应尽速完成全国能源规划,确认是否纳入麦寮电厂转烧天然气之兴建计划,一方面满足庞大的用电需求,并减少空气污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

▲静电集尘器。(图/云林县政府提供)

环保局长张乔维表示,麦寮电厂为独立发电厂,倘没有台电的购电合约,不能自用或贩售给他厂使用。云林县制定全国最严格的云林县电力设施排放标准,污染排放较其他燃煤电厂低,也透过环境友善协商会议,增设湿式静电除尘设备,降低PM2.5及重金属排放。持续与台塑化公司燃煤电厂转型计划,第一阶段完成麦寮电厂转型为天然气发电厂,第二阶段完成其他14座燃煤公用气电共生厂转型为天然气发电厂。

县长张丽善强调,云林县已擘划九大产业园区进行产业升级、争取麦寮工业港改制,并结合巨型园区计划,整合贸易转运、工业制造、农业产销,促进云林地方产业转型与升级、民众富裕。期望经济部能务实面对电力稳定问题、降低污染排放,改善空气品质,尽速向国人说明麦寮电厂究竟是要除役或是转型为天然气发电厂。

▲排放管道。(图/云林县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