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现股、买个股期 长荣大股东节税 掀蝴蝶效应
国内期货业者表示,近几年台股上市柜公司大股东为了避税理财,不断接获询问如何操作卖现股、买个股期的方式合法节税。只要持股不超过10%或非经理人,就可以采取卖现股、买个股期方式节税,也不会违反证交法157条限制。
长荣除息时,长荣个股期已将每股70元现金股利的股息折算,也就是回到保证金专户,因此大股东卖掉现股,再买个股期,同样仍可赚到现金股利,却不需再缴交40%的高额个人综所税率。
证交法157条规定发行股票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持有公司股分超过10%的股东,对公司上市股票,于取得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或于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进,因而获得利益者,公司应请求将其利益归于公司。
长荣股本大,连第一大股东长荣国际持股都低于5%,因此不会违反证交法157条的限制,在大股东卖现股、买个股期下,长荣个股期溢价,成交量也爆量。由于长荣期及现货出现价差,吸引国内特定券商涌入进行套利。
长荣在除息前一日(6月29日)获得自营商大手笔买超(含权证避险)金额达76.87亿元,主要抄底买进券商为群益金鼎、统一证券及元富证券等三家,由于市场及大户偏多方向一致,且力道强劲,30日长荣除息首日急拉锁住涨停,收93.5元。
不过,6月30日盘后资料显示,群益金鼎、统一证券及元富证券等三家几乎把前一天买进长荣的持股全部抛售,完美上演一手替大股东节税,一手赚价差的手法。国内期货业者表示,长荣大股东卖现货、买个股期引发的除息首日大涨行情,等待套利空间结束,填息行情可能就会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