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内心小欲望!不理狂喊80多次「不要」 渣男硬吃正妹友人

胡男不顾A女狂喊80多次「不要」,以强暴方式强制性交得逞。(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胡姓男子与A女是朋友关系,2022年3月9日晚间,A女为咨询工作事宜,因而单独前往胡男租屋处时,胡男触碰A女身体时,遭到A女言词拒绝,他却仍然强行抚摸、舔吻A女胸部,还强脱上衣、裤子,不顾A女狂喊80多次「不要」,以强暴方式强制性交得逞。

法院审理,胡男之前曾因公共危险案件,经判决判处有期徒刑2月确定,易科罚金执行完毕。法官认,胡男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5年内,因故意犯本案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为累犯。

李男开庭时辩称,当天我跟A女喝酒、吃宵夜,当时气氛很好,我们在沙发上有亲吻、拥抱,后来移到床上,就有发生关系,当下她都没有拒绝,我们把双方衣服、裤子脱掉,整个过程大概20分钟,我跟她发生性关系时,她真的没有说不要,当下都是两相情愿。

法官勘验A女当时录下的录音档案,胡男承认男子声音是他本人,但他仍辩称,当时双方都有喝酒,聊天气氛还不错,我们有肢体上接触,后来就有亲吻,我有摸她胸部,亲她胸部,后来我把她抱到床上,她说想回去沙发,我想要有进一步关系,她有说「不要」,但她身体没有反抗,一直看我有没有插入。李男还说:「可能我误会她对我有好感」。

录音档案内容显示,胡男:「你脱掉外套,我就不碰你。」A女:「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吗」、「因为我刚失恋,走开啦」。随后2人继续聊天,胡男:「跟妳说真的也不信,想要跟妳在一起也不信,现在想要干妳也不行,这样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满足一下内心的小欲望也不行」。

胡男不顾A女已不断清楚表明「不行」、「不要舔」、「恶心」,还高达80多次呼喊「我不要」、「不要」、「我真的不要」。法官认,A女已明确表示不愿意发生性行为,胡男并无误会A女意愿的可能,竟仍无视A女出言拒绝而予以性侵得逞。

法官审酌,胡男趁A女到其住处咨询工作,竟未能克制自己情欲冲动,违反意愿予以强制性交,侵害性自主决定权,也戕害身心甚钜,造成其生理及心理上难以抹灭之阴影,A女也表明并无调解意愿,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一审法官判决,洪男被依犯强制性交罪,累犯,处有期徒刑3年2月。二审法官驳回上诉。A女提出民事求偿,法官日前依法判决,A女求偿60万元为适当,应予以准许。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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