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狂喊80次「不要」被硬上 恶男瞎辩「两相情愿」录音档成铁证

她狂喊80次「不要」被硬上,恶男瞎辩「两相情愿」,录音档成铁证。(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胡姓男子趁女姓友人到他租屋处咨询工作时,不仅动手抚摸、亲吻对方,更强脱其衣裤,不顾对方反抗高喊80多次「不要」,仍硬上对方得逞,事后还辩称双方是「两相情愿」;法官依犯强制性交罪,累犯,判处胡男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胡男与女子为朋友关系,2022年3月某日晚间,女子因咨询工作事宜,单独前往胡男租屋处,胡男竟趁机对女子为肢体接触而遭言词拒绝,胡男竟强行抚摸、舔吻女子胸部,并强脱她的上衣、裤子,对其性侵得逞。

胡男辩护人指出,胡男已于侦查程序时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并曾向女子表达歉意,但因双方认知及条件不同而未能达成和解,胡男是因误会女子对其亦有好感才一时失虑,案发前后并无为难或其他伤害女子之行为,因此请求减刑。

胡男初于警询时辩称,当下气氛很好,自己有主动亲吻女子,并抚摸、亲吻她的胸部,都是非常正常互动,后来2人移到床上,就发生性行为,当下对方都没有拒绝,「她真的没有说不要,当下都是两相情愿」。

法官勘验女子提出之现场录音档案,发现胡男曾说「这样摸一下也不行,想要满足一下内心的小欲望也不行」等语后,女子已清楚表明「不行」、「不要舔」、「恶心」等语,其后多达80余次呼喊「我不要」或「不要」、「我真的不要」等语,但其仍未立即罢手,毫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权,所为实属不该。

法官审酌胡男是具有正常智识程度之成年人,要求胡男尊重他人、尤其是异性的性自主意愿,并非过度期待,然其竟趁女子至其住处咨询工作之机会,未能克制自己情欲冲动,违反女子意愿对其强制性交,除侵害她的性自主决定权,亦戕害女子身心甚钜,造成其生理及心理上难以抹灭之阴影;法官依犯强制性交罪,累犯,判处胡男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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