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拗两情相悦 反被重判

钮承泽试图营造与女助理的恋爱氛围,想证明自己没有性侵犯意,反成为法院量刑加重的理由。(本报资料照片)

钮承泽犯下性侵案后,曾藉媒体向被害人告白,法庭上也试图营造恋爱氛围,想证明没有性侵犯意,反而成为台北地院扣分理由,认为检方求刑3年4月「还不够」,14日判更重的4年徒刑;若非钮已赔偿被害人250万,刑期恐怕还会更高。

据了解,钮承泽案发后,透过律师与被害人协议和解,条件是「由钮一次支付250万元,约定被害人日后不得再追诉」,250万元堪称性侵相关案件和解金额天价。北院审理中,钮承泽虽然已赔偿和解,但「认错不认罪」。

判决理由指出,钮承泽明知与女助理没有私交,却利用女助理需顾及上司颜面,在法庭上曲解她原意,企图为性侵犯行开脱,伤害女助理性自主权及人格尊严甚钜,应予严惩。

判决更痛批,钮身为国内知名导演,案发后利用媒体散布「认知不同」、「会继续保护她」等言论,形塑两人间存有情愫的假象,暗指女方主动献身,虽与女助理和解,仍坚称没有性侵犯意,试图利用和解书脱罪,难认有悔意。检方也认为钮没有减刑的法定理由,加上被害人也不愿意原谅钮,合议庭因此判决比求刑要重的4年刑度,无法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