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肥爸条款 申报至4/18止
苏宥人说明,2023年FBAR申报期限为4月18日,居住在海外的美国纳税义务人可延期至6月15日前完成申报,但因该条款对于「故意」与「非故意」的罚则差异极大,建议美国纳税义务人检视自身海外金融帐户,管理自身税务风险。
肥爸条款正式名称为「境外银行及金融帐户申报表」,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符合美国税务居民身分者,只要在税务年度中任何时点持有海外金融帐户(包括拥有签字权的帐户)、证券或投资型保单的总价值超过1万美元,都必须透过申报FBAR表格揭露所有海外金融帐户。
会计师提醒,美国既有法规对未申报FBAR的罚则仍存在不明确之处,例如「非故意」未报的罚款是以每年每帐户(per account)还是每年每一个FBAR表格(per report)为计算基础,即存有争议。
举例来说,某甲持有八个海外银行帐户,如果未申报FBAR,可能被税局裁定8万美元(per account)的罚款,也可能被裁定为1万美元(per report)。另外,若从未申报过FBAR,税局可能追溯六年的罚款。
至于纳税人提交的证据如果不符合「非故意」,而被认定为「故意」,更将面临最低10万美元、最高为持有帐户中资产年度最高价值总额50%的天价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