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持续对台军售 因为他喜欢台湾

美国总统雷根。(图/美联社资料照片

美国总统川普批准对台军售66架F-16V战机以及M1A2战车,不断被质疑违反「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包括「上海公报」、「建交公报」、「八一七公报」。

其中,「八一七公报」于1982年8月17日签署,全称为《中美就解决美国向台出售武器问题公告》,美国在该公报中就对台售武问题做出了明确的承诺,最重要的三条包括:

一,向台湾出售的武器在性能数量上将不超过中美建交后近几年供应水平

二,准备逐步减少它对台湾的武器出售;

三,经过一段时间最终得到解决。

不过,在「八一七公报」签署的同时,有两项关键性文件,促使美国可以继续向台湾军售。其一是「六项保证」,另外,就是雷根总统的口述声明

根据前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所着的《李洁明回忆录》,在中国大陆与美国签属「八一七公报」前1个月,亦即1982年7月14日,李洁明项蒋经国传达了「六项保证」,包括不会订出停止军售台湾的确切日期,也不会逼台湾和北京谈判。「六项保证」没有落款签名,没有留下任何文书痕迹,允许双方各自诠释,因此,台湾说是雷詪给蒋经国的一封信。

另外,更重要的,是雷根总统的口述声明。

《李洁明回忆录》写道,雷根总统在签署「八一七公报」后,口述一份总统指令,「取代」公报成为决定美国对台军售政策原则,即使抛弃八一七公报的精神亦在所不惜。声明定稿后,由当时国务卿国防部长签名,锁进美国国安会保险箱内。

雷根这份声明最后表示,「供给台湾的武器之质与量,完全要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构成的威胁而定。」

李洁明引述一位权威作家的看法指出,每当对台军售问题冒出来,这份备忘录就会由保险箱取出,交代清楚,这是雷根当年签署八一七公报的真义

为何雷根会这么挺台湾?李洁明回忆他在1982年出任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时,获雷根召见,雷根对他说,「你要到台湾去,我要你知道,我喜欢这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