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裁定 AI创作不受版权保护
美国华府特区地方法院裁定,人工智慧产生的艺术作品,就算「未经任何人工输入」,也不能依美国法律获得版权保护。图为7月在瑞士举行的「人工智能造福人类全球峰会」。(新华社)
美国华府特区地方法院近日裁定,人工智慧(AI)产生的艺术作品,就算「未经任何人工输入」,也不能依美国法律获得版权保护,因为只有人类创作的作品可享有版权。
路透22日报导,电脑科学家塞勒(Stephen Thaler)自2018年起为他的DABUS(统一感知自动引导装置)系统申请版权注册,其中涵盖一件视觉艺术作品,并声称这件作品是由他的AI系统创作,未输入任何人类资料。他将该AI生成图片视为生成系统所有权人的委外作品,意即AI是该作品的创作者,而塞勒本人则是该作品的所有权人。
但美国著作权局2021年否决了他的申请,并主张人类创造的创作性作品才享有版权保护,塞勒为此向美国联邦法院提出起诉;塞勒同时还在英国、南非、澳洲和沙乌地阿拉伯等国申请DABUS系统的专利,仅有部分如愿。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方法院法官郝尔(Beryl Howell)于8月18日判决塞勒败诉,并在判决书中指出,著作权从来没有授予给「没有任何人类指导」的作品。她强调,人类著作人是著作权的基本要求,她同意美国著作权局的观点,即「人类作者身分是基于数个世纪以来的共识」。她并援引过去猴子自拍案件中,猴子自拍照并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判例,最终判定AI生成图片作品不受美国著作权法保护。
郝尔也指出,随着生成式AI的兴起,人类正逐渐逼近著作权的新领域,会有愈来愈多的创作家使用AI来创作各种作品,未来势将引发「关于AI创作作品需要多少人类参与的难题」。但AI模型通常是根据已有的作品进行训练。
塞勒的律师艾波特(Ryan Abbott)21日表示,他和塞勒非常不认同法官的裁定,将提出上诉。美国著作权局则发表声明表示,著作权局「认为法院做出正确结论」。
此外,联合国辖下国际劳工组织(ILO)21日公布一项研究指出,生成式AI不会完全取代大多数人的工作,甚至更可能为市场增加工作机会。但研究也强调,文书工作者被AI取代的风险最高,这对女性就业的冲击较大,因为这个领域女性从业人员比率较高,较男性多出2倍,在富裕国家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