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性侵犯入境台湾「向北走」 新北教育局:不得聘用
43岁美国籍W男子20多年前曾犯下对未成年性猥亵罪名,遭美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0日,缓刑2年,移民署W男列警示。(本报资料照片)
43岁美国籍W男子20多年前曾犯下对未成年性猥亵罪名,遭美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0日,缓刑2年,移民署接获美国在台协会情资,上(10)月2日W男持观光签证入境,移民署将W男列警示,发文给相关单位,避免他在台从事教师工作或申请居留。对此,新北市教育局表示,经查本市补习班及课后照顾中心系统并无晋用W男。
2001年,W男在美国奥勒冈州犯下对未成年性猥亵罪名,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外,给予缓刑2年。移民署获悉W男上月2日清晨入境,并认为W男停留期间,恐有危害我国利益或妨害善良风俗之虑,而且他未按址居住,恐造成台湾的行踪带来的潜在风险,立即通报警政署、劳动部、教育部及外交部注意,若在台从事违法工作,将予以驱逐出国。
新北市教育局说明,已函知本市学校清查是否聘用该美籍人士,且不得聘用该美籍人士,避免他进入学校教育场域。
教育局调查,本市补习班及课后照顾中心系统并无晋用W男,已通告各补习班及课后照顾中心务必注意该美籍人士,不得聘雇,避免其流窜至教育场域。
教育局说,持续强化落实学校聘用人士查察及补教机构稽查,以维护学童学习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