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美籍性犯罪前科犯入台躲北市东区 警署列管公文曝光

▲1名华裔美籍性犯罪前科犯在2月底入境台湾警政署公文提醒各单位注意。(图/翻摄画面)社会中心/台北报导日前1名在美国涉及儿童性犯罪遭通缉的卢姓男子,被媒体爆料人在台湾,而且还在补习班任教,引起许多家长关注;近期有份警政署公文在网路上疯传,指出同样有台美双重国籍吴姓男子在美国有性犯罪前科,日前也已入境台湾,而这份公文,竟然在嘉义县ㄧ间国中官网上也看得到。《ETtoday新闻云》记者接获民众提供资料,该资料是一份关于美国性犯罪犯的公文,正在网路上疯传。记者详细检视,发文单位是警政署,受文者是卫生福利部(卫福部),是「速件」也是「密件」,发文时间是2018年3月12日,主旨是「有关美国国土安全部驻香港办事处通报美国性犯罪前科犯来台案」。至于内容则提到该名前科犯姓吴,是美籍华侨,2018年持美国护照入境。该公文上除了有吴姓华侨的中英文名字,护照号码以及居留地址都登载得非常详尽。更引人注意的是这一段「请注意防范,以杜绝再犯情事。」▼根据公文上的地址,该名男子就住在台北市松山区。(图/记者赵永博摄)就在资料搜寻过程中,记者在嘉义县1间国中的官网也发现同份公文,详细个资内容民众只要点进载点就能看到,因此进一步向警方查证,证实的确有该份公文。警方表示,按正常程序,接到美国国土安全部的通知后,警政署国际组就会将被通报人的资料传送给卫福部、教育部劳动部以及辖区警局,提醒辖区的员警注意被通报人的动向,但是不清楚为何公文会出现在国中官网,坦言此举可能会有泄漏个资的问题;警政署强调,基于公务机关互相通报职责,将公文已密件方式发出,应无过时失去,但显然转发单位,没有做好公文流程管理。警方指出,由于吴男是双重国籍,虽然在美国曾犯下性侵案,但是对台湾而言,还是1位良民(无刑事纪录),只是不能够从事补教等与儿童相关的工作。至于美国国土安全部为何会通知台湾有性犯罪前科犯将出境?答案其实是根据美国前总统在1996年所签署的《梅根法案(Megan’s Law)》。1994年7月29日,美国纽泽西州1名7岁女童梅根・康卡,遭到有性侵前科的邻居杰西・提门得卡斯诱入家中性虐后奸杀。梅根的父母在事发后才知道邻居是有2次性侵儿童的惯犯,因此发起民众应该要知道性侵犯是不是住在附近的运动,86天内纽泽西州制定《社区通报法》,为了纪念梅根,又称为《梅根法案(Megan’s Law)》。▼该份公文竟还出现在嘉义县某间国中的官网上,每个民众都能知道吴男的住处。(图/翻摄画面)2005年,台湾仿效《梅根法案》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与美国不同的是,民众并不能看到有性犯罪前科的人是否就是邻居,而是在刑事局成立性侵害前科犯的资料库供警方查询。30岁的陈小姐认为,虽然感觉公布性犯罪前科犯个资有他的必要性,但是基本人权会影响,或许人家已经悔过,还将前科公布,工作、生活一定都会受到影响,政府可能需要更谨慎完善的处理方式。25岁的朱小姐则表示,对于性侵害前科犯真的不用太客气,在当初犯案时就应该要知道个资会被公布,如果能让民众都知道他就是性侵害前科犯,未来性侵害的案件应该会锐减。▼由于台湾并没有《梅根法案》,泄漏个资有违法的可能性。(图/翻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