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洗钱犯罪所得最常流入7个地区 陆港澳都入列

▲我国犯罪所得流出入较显著的地区,包括大陆香港澳门等7地。(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明天(22日)将赴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针对洗钱防制跟虚拟货币进行专题报告。金管会在报告中,特别引用5月出炉的「国家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中指出台湾犯罪所得流出入较显著的地区,包括大陆、香港、澳门、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

近日有媒体报导,指公股行库带头假藉洗钱防制嵌制两岸金流。金管会在交给立法院的报告中,特别强调实务银行并非对所有涉及大陆地区交易均要求进一步检视,而是综合考量所涉地区、客户背景及日常交易模式因素,判断是否有异常情形,再依据风险基础原则执行相关管控措施。因此,银行对于客户资金往来的检视,主要是考量相关交易风险,「而非针对大陆地区台商。」

报告中也引用今年5月2日发布的台湾「国家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中指出,犯罪所得流出入较显著地区,包括大陆、香港、澳门、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越南共7个地区。针对这7个地区,会采取较严仅的管控措施。

但金管会强调,实务上只要客户配合提供合理说明及资料,并不会影响其资金汇出、汇入。

此外,金管会在报告中,也提到在今年7月27日已经发函到各银行,要求银行应客户若是虚拟通货交易平台,或是透过虚拟通货交易平台买虚拟货币,全面采行实名制管理,以防用虚拟货币洗钱。

金管会指出,目前除了大陆是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外,包括日本美国、欧盟、澳洲加拿大、菲律宾、马来西亚都已经将虚拟货币纳入洗钱防制的规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