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丨银保合作放开“一对三”限制 银行、险企应加速“双向奔赴”
每经评论员 涂颖浩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了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的限制(即“一对三”限制)。在业界看来,这一变化对消费者、银行、保险公司多方形成利好。
笔者认为,借此政策利好契机,银行、险企需要抓住机遇,加速“双向奔赴”。
首先,保险公司以手续费换取保费规模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近年来,银保渠道高增长背后,“砸费用”成为行业常态。为了抢占银行代理渠道的份额和网点,一些保险公司在给予银行较高代理手续费和佣金的基础上,还会给营销人员额外的“小账”“返点”等奖励。居高不下的费用水平,让业内不禁担忧银保渠道负债成本,担忧潜在的利差损风险制约银保渠道价值发展。为杜绝保险公司一味以高手续费换取保费规模,2023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各险企银保渠道手续费严格遵守“报行合一”。
当前,银保业务发展模式面临改变。笔者注意到,一些头部险企提出了“规模”与“价值”并重的新银保发展策略,如通过采取“一对一”深度合作模式,围绕客户需求定制产品、提升客户体验与信任,探索银保业务高质量增长路径,在与银行深度合作方面无疑更具优势。对于以往很难拿到“入场券”的中小险企而言,此次放开限制后,可以获得触达更多网点的合作机会,但由于“报行合一”的约束,中小险企需要在产品竞争力以及自身服务能力上下足功夫。
其次,银行对中间业务收入的渴望和当下银行客户需求的变化,让银行迫切想与保险公司加强合作。在净息差持续收窄的情况下,中间业务收入被银行作为业绩的“第二增长曲线”,其中代理保险收入是不少银行收入的重要支撑。相关数据显示,国外银保业务带来的中间收入占比颇高,欧洲主要市场银保渠道占保费比例均超50%。与之相比,我国银保渠道增长潜力较大。
在利率下行、投资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保险产品作为相对稳健、安全的资产,受到银行客户的青睐,而健康、养老等保险服务也是保险不同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独特优势。近年来,不少银行推出的新零售转型,从以往的产品销售向客群经营转型。政策利好下,银行料将与更多保险公司加强合作,满足客户在品质养老、财富规划等方面的多元化需求。
可以预期的是,取消“一对三”限制之后,消费者可选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将更加丰富,这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利好。不过,银行、险企加速“双向奔赴”必须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根本原则,规范合作才能让银保业务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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