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票2000向選民行賄 黃仁桃園競總前主委涉賄選…桃檢求重刑

新科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员黄仁的桃园市竞选服务处主任、前桃园县议员洪国治,分别于去年底和今年初连续以每票2000元代价向选民行贿,桃园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审酌洪男先前参选立委时,同样以现金买票贿选遭判刑,搜索当日还丢掉手机湮灭证据,犯后又矢口否认犯行等,认为他犯罪态度不佳,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及宣告褫夺公权。

另收受洪男现金2000元及4000元买票金的67岁陈姓妇人、66岁黄姓男子等2位原住民选民,桃园地检署也依刑法第143条第1项投票受贿罪嫌将他们起诉,同时向院方求情,若陈妇、黄男在审理中仍能坦承犯行,请考量其等犯后态度良好、知所悔悟,均为宣告缓刑以励自新。

起诉指出,洪男当时担任、如今已公告当选第11届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员黄仁桃园市竞选服务处主任委员,于去年12月31日到具有平地原住民身分的陈姓选民位于八德区的槟榔摊,交付不详金额的红包要求支持黄仁,陈男允诺支持,但因知悉违法而拒绝收受红包。

洪又于今年元旦当天下午1点,在同样具有平地原住民身分的选民陈妇带领下,前往杨梅区杨湖路黄姓选民的原住民聚落拜票,洪在下车前,以支付「工作费」为由,交给陈妇并出言要求支持黄仁,陈妇表明她什么都没做而推辞,但洪声称「你就拿去吧」劝说收下,陈妇收钱允诺支持黄仁;行动搜证影片显示,洪男在陈妇带领下抵达黄男的铁皮屋居处外拜票,喊着「加油加油」趁隙交付4000元向黄男贿选买票,黄收钱后代表允诺支持黄仁。

检方侦查时,洪否认行贿,但坦承去年底有道陈姓证人的槟榔摊拜票,今年元旦有交2000元「工作费」给陈妇,并由陈妇带领前往黄男杨梅区住处拜票;另名同为竞选服务处陈姓人员则说,陆续收受黄仁妻子交付50万元竞选经费,由于选前他因故返回台东,便将剩下余款10几万元交给洪从事竞选活动。

时任新科平地原住民立委黄仁桃园竞选服务处主任委员、前桃园县议员洪国治涉嫌以每票2000元买票,桃园地检署侦结,将他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记者陈恩惠/翻摄

时任新科平地原住民立委黄仁桃园竞选服务处主任委员、前桃园县议员洪国治涉嫌以每票2000元买票,桃园地检署侦结,将他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记者陈恩惠/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