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的最贵!手摇饮店员请麻吉喝2杯惨赔老板4万

北市一名手摇饮料店员,因为请友人请喝免费饮料,付出惨赔4万元代价。(示意图/达志影像)

北市一名在手摇饮料店工作的林姓男子,见朋友来访,大方的请对方喝饮料,没想到被老板提告「业务侵占」,法官审理后对林男判刑3个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林男最终以赔偿4万元与老板达成和解。

据了解,林姓男店男因为2名友人到店里探班,就各招待友人喝饮料,事后又没补上钱,老板调阅监视器发现,对他提告「业务侵占」。据《东森新闻》报导,老板认为,「员工手册」中有规定,员工有免费饮料福利,但是亲友点餐可以打8.5折,不能免费。

林姓店员则辩称,他是用免费的「员工餐」请朋友喝,友人喝不完他才喝,认为自己没有违反规定。据了解,林男因此事遭老板开除,到店里讨遣散费又被老板拿出监视器,证明他上班时间摸鱼、吃东西,还拿免费饮料请朋友喝,双方闹僵,老板才会对林男提告「业务侵占」。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林男利用职务之便侵害老板财物,惟念犯后勇於坦承犯行,并赔偿老板4万元达成和解,因此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针对此案,其他饮料店业者表示,如果员工自己要喝,当然不用付钱,但如果是朋友要喝,通常会给予打折或减价,力挺老板为了2杯饮料告员工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