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鲑鱼吃到饱可改名 原民改罗马拼音却被拒!法官判决出炉

免费鲑鱼吃到饱改名可以 原住民名字改罗马拼音遭拒,法官改判准许(示意图,达志影像)

原住民宝杜巴燕前年(2021年)向户政事务所提出申请,要求单独使用罗马拼音(原住民族语)文字登记身分证姓名遭拒后,提起行政诉讼,并举例「免费鲑鱼吃到饱改名就可以?!原住民单列族名却是制造社会困扰?!」请求撤销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新北市芦洲户政事务所应依其申请,作成准予姓名变更登记为Bawtu Payen之行政处分。可上诉。

原住民宝杜巴燕在2021年4月16日提出申请书,向新北市芦洲户政事务所申请单独使用罗马拼音(原住民族语)文字登记身分证姓名,但户政事务所以以《姓名条例》规定户籍登记应取用中文姓名。

户政事务所主张,原住民之传统名字登记形式为,汉人姓名并列原住民传统姓名罗马拼音、原住民传统姓名并列原住民传统姓名罗马拼音、单独使用原住民传统姓名,申请单独使用传统姓名之罗马拼音(原住民族语)登记身分证姓名于法不符,处分否准所请。

宝杜巴燕提行政诉讼主张,原住民族名字是原住民身分认同权的重要内涵,使用祖先传下来的名字,使名字有维系群体认同的功能,原处分禁止原告变更姓名登记为Bawtu Payen,让其被迫只能放弃使用传统名字,或勉强使用毫无关联且无法正确呈现传统名字发音的中文,将剥夺其透过传统名字寻求身分认同的重要权利。

换句话说,利用毫无关联且无法正确呈现发音的中文「宝杜巴燕」来表彰其名字,并无助于促进其身分认同,甚至还要落入主流社会的谐音字文化中,选择具有正面意义的中文(例如「宝」为珍贵物品之意)来代表自己,却与原本期许「像先人一样踏实勤劳」的毫无关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姓名条例的「应取用中文姓名」文字,应依合宪性解释原则,扩张解释为「应取用国语姓名」,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依法既为原住民族文字,且该书写系统选择以罗马拼音订定,则请求单独以罗马拼音登记其传统名字Bawtu Payen,即未违反姓名条例规定,并依同条例规定而为有据,判决撤销处分,准许其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