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天花湖水庫重啟? 頭屋贊成、公館反對

苗栗县天花湖水库案规画公馆乡打鹿坑引水,凿隧道至头屋乡设水坝。记者范荣达/摄影

行政院桃竹苗大矽谷推动计划,加上近来极端气候,苗栗县天花湖水库案再启成议题,头屋乡长徐鑫荣、公馆乡长何在鑫都强调尊重民意为前提,头屋乡乐观其成,公馆乡反对。

经济部水利署规画在后龙溪公馆乡打鹿坑引水,地底下50公尺到70公尺间凿隧道,引水至头屋乡飞凤村设水坝,2013年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当时因地方强烈反对兴建,天花湖水库案搁置至今,最近再成议题。

县长钟东锦3月20日趁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到苗栗县考察,争取纳入大矽谷计划,及4月16日县务会议,两次提及天花湖水库案,他说,天花湖水库可以成备援水源,增加支持产业的韧性,请水利署评估,此外,苗栗自来水普及率台湾本岛倒数第四,台湾自来水公司、县府及乡镇市公所合作,水利署更有筹码盖水库。

徐鑫荣说,天花湖水库成「悬案」,希望中央要尽快给地方明确的答案,水库预定的飞凤村30几户人家多数赞成,有关补偿费、农民资格,甚至迁村、保留飞凤村活动中心等配套,都必须妥善考量,头屋乡会乐观其成。

何在鑫则表示公馆乡大多数都反对,公馆乡前乡民代表周逢甲等人过去抗争天湖水库案,周逢甲说,水库引水隧道长达9.5公里在地底下,尤其近年来地震频仍,安全性让人忧虑,另也冲击下游农田灌溉,许多问题都没有解决。

县府环保局指出,天花湖水库2013年有条件通过天花湖水库环评,结论应确保既有用水人(含农业灌溉及相关农业用水)之用水权益,且水资源联合调度机制应有相关权益人参与;应与当地政府充分沟通有关居民安置计划,并确保居民社会型态及权益;应依自来水法规定画设水质水量保护区;引水隧道应以机械开挖,取代钻炸施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