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改善75处易肇事道路安全设施 降低这三大肇事类型

苗栗县政府27日县务会议针对苗栗县3大交通肇事型态提出改善措施。(谢明俊摄)

苗栗县长钟东锦在27日县务会议针对苗栗县3大交通肇事型态,责成县警局及工务处提出改善措施。(谢明俊摄)

根据交通部道安会统计,国内交通死伤人数连年攀升,去年更创新高,其中苗栗县行为指标「事故超速或未依规定减速」、「事故酒后驾车」及「路段对撞」都高于全国,苗栗县长钟东锦非常重视,在27日县务会中责成县警局及工务处研拟改善措施,县警局将针对这3种肇事行为加强取缔,工务处则盘点出75处道路及路口需要改善。

据道安会统计数据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行为指标」苗栗县今年1至5月事故总件数计2,974 件,较去年2023年同期3,241件减少 267件(-8.2%);事故死伤数3,876人,较去年同期4,235人减少359人(-8.5%),整体肇事率下降。但是县警局将持续强化加强执法及交安宣导作为,并针对「行为指标」之肇事因素相关违规态样,如超速、酒后驾车、不依规定驶入来车道等加强执法,以维持交通秩序、确保用路人交通安全。

县警局长陈世煌表示,经循苗栗县道路交通安全会报管道,发函请各乡、镇、市公所,至少各提3处须办理改善的易肇事路口,说明须改善的原因及项目,如交通号志、标志、标线及其他设施等,县警局并将结果函请县府工务局及公路局中区养护工程分局苗栗工务段等道路单位研议改善。

工务处长古明弘表示,工务处根据县警局改善路段资料,依路权及项目加以分类,其中属县府工务处权责的有21处地点、属公路局苗栗工务段权责共有8处地点、属各乡镇市公所权责的有46处地点,总共75处地点,县府已对部分无号志路口增设交通号志部分完成改善,其它地点工务处将尽速邀集相关单位办理会勘研商处理方式,另属各乡镇市公所权责部分,县府将另函请公所改善,以完善本县道路环境,保障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