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县列管违建约4千件 施工中新违建优先排拆

苗栗县府派员到场拆除。(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头份市流东里1处建筑,遭民众举报为违章建筑。(苗栗县政府提供/李京升苗栗传真)

苗栗县头份市流东里1处建筑,遭民众举办为违章建筑,县府获报前往稽查,屋主遭勒令停工2次仍不从,依法移送法院却仍持续施工,民众再次举报仍持续违法修建与增建,县府工商发展处28、29日执行强制拆除作业。工商处31日指出,每年违章拆除结案数量约40到50件,该屋主依建筑法第93条规定移送法办,提醒民众违建可能触犯刑责,并遭强制拆除,呼吁民众修建得申请建筑执照才能施工。

苗栗县府工商处去年11月9日接获民众举报,头份市流东里1处建筑违法修建、增建,县府11月29日、12月18日依《建筑法》连续2次要求屋主勒令停工并补办手续。

去年12月26日及今年1月2日,县府再次前往发现仍有施工中情形,因此依《建筑法》将屋主移送苗栗地方检察署依法侦办,同时因屋主逾期未补办申请建造执照手续,应执行拆除,未料屋主仍听不劝,仍持续施工,因此,除再依法函送苗栗地方检察署侦办,依据《违章建筑处理办法》拆除违章建筑,不得准许缓拆或免拆。

县府工商处副处长吴俊贤表示,该屋主去年11月起遭检举,县府多次到场勘查制止,但屋主仍未申请执照,并违法翻修屋顶并更换屋架、增高砖造墙体,经查施工中新违建认定为违章建筑,除移送法办,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万元以下罚金,并将列为优先拆除。

吴俊贤说,苗栗县从2012年迄今列册控管的违章建筑约有近4000件,平均每年拆除40到50件,目前只要施工中新违建都会优先排拆,提醒民众无使照老房子翻修时,除应先申请旧有合法房屋认定,且不得违法修建、增建,再次提醒切勿加盖违建且经勒令停工仍制止不从等藐视公权力之行为,以免触犯刑责,并遭强制拆除,既违法又伤财,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