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即刻停止违宪作为 不允许3年后补票

宪法法庭判决健保个资可以继续供学术研究使用,但要求3年内修法或设立专法保障个人隐私权,健保署表示会研拟修法。(本报资料照片)

健保资料库多年来提供各个单位使用,却不必取得民众同意,宪法法庭12日判决《个资法》未违宪,《全民健康保险法》部分违宪。督保盟发言人滕西华说,违宪宣告是迟来的正义,她感到欣慰,也不太理解相关判决。

台湾人权促进会表示,宣判不是终点,是资讯自主权运动的起点,让个资保护的讨论再次成为国家的责任。即便具备重要公共利益,也应跟上法治先进国家脚步,先行做个资保护冲击评估,确认对隐私权造成的风险如何降低伤害,更要另立专法,规范如同意权、退出权等权利践行的方式。

滕西华说,根据宪法诉讼法,做出违宪宣告后,目的外利用理应即刻失效,不过大法官要求3年内修全民健保法,逾期未修法,民众可要求停止个资被第三方利用。这意味着3年内仍可继续目的外的利用,人民不仅没有事前同意权,也没有事后退出权,是允许政府机关「先上车后补票」,可能导致有人在这3年内大量申请,继续侵害人民的权益。

滕西华表示,台湾健保的特点是人人都有投保单位,取得事前同意并不难。医院下载药历也要先取得病患同意,为何云端药历、检验资料做得到,健保资料的学术研究却做不到?

她呼吁健保署,若认为健保资料是台湾的宝,就不应等3年,即刻起就该自行暂停资料释出,透过健康存折等管道取得人民同意,或接受事后退出的申请,给人民歉意和补偿,不是明知现在不对,还要3年后再「补票」。

健保署说,健保资料开放利用,非仅涉及个资保护,也攸关国家长远发展及民众健康维护,尊重宪法法庭的判决,未来将研修相关规范以完善法制。根据调查,有9成1的民众支持健保资料供学术利用,未来会持续沟通,善尽告知说明义务,以病患最大利益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