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縱論/台灣民主改革的下一步

大选结束后各方的检视已经出炉,重点还是如何正确解读「民之所欲」。在我看来,所谓八年轮替的魔咒已被打破,就是非常危险的误导。

在相对多数选制下,当选的民进党籍总统只得到四成选票,该党在立法院又只赢得五十一席,没有过半且次于国民党,魔咒解除说暗示执政党全面或至少局部「过关」,殊不知在国民党完全执政八年,民进党又完全执政八年以后,选举结果不仅不再轮回到国民党完全执政,而是根本不再让任何单一政党完全执政,这才是真正全民意志。细读宪法就知道,当两个建制大党只能各自在两个机关小赢时,反而被迫共同建构全新的互动模式,其成败将决定民主的升沉,是比八年轮替尤有过之的新魔咒。

换言之,这个跌落到双重少数的总统,因为不再能单独决定可确保国会多数支持的行政院长,不可能如过去十六年的总统那样,享有从总统府一条鞭决策到底的「宪政红利」。同样的,行政立法的两院关系也将因立院三党不过半,而无法在政策、法律和预算的决定上维持最基本的稳定。甚至因为欠缺任何总统制或某些半总统制国家为总统或政府保留的某种对抗权,如果在野的两党持续以多数强推其法案,会根本颠覆行政提议立法决议的分工,到底谁是实质意义的「执政」党,都很难说。

尽管现在各界谈比较多的还只是如何强化两党的监督制衡角色,但两党加起来足足十一票的优势,在选民高度期待下,怎么可能永远只知否决,对于已顺势占领立院议事高地的第一大党国民党而言,更不可能长期放弃主动立法,因此如何在现行分权体制上重建更适合三党鼎立格局的总统、行政、立法三角关系,绝对是现阶段改革的重心。

有些人更倾向逐案寻求多数的调整,差不多就是美国碰到分立性政府时的运作方式,但稍加思考就知道美国这样高度多元的民主,即使在合一性政府时期也经常需要跨越政党的妥协,且不说我国修宪明确加入政党民主理念后,至少常态的决策必须建立在以政党为基础的多数结构上,不容许再借镜美国模式,世纪初「全民政府」实验的失败,也已证明我们玩不起这种高度扭曲而无效率的纸牌屋民主。

只是从选前曾大胆尝试而终归失败的政党结盟可知,所谓以政党为基础的多数结构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失败的阴影可能还会发酵相当长的时间,但像联合政府这样的结构化多数确实是我们必走的路,以目前两大一小无一过半的立院而言,如果只能走向逐案结盟,我们很快会看到,可决定五十一票的民进党不是执政党,即使可决定五十四票的国民党也不是执政党,反而刻意逐议题形成「八加五十一」或「八加五十四」多数的民众党才是实质的、谁也不能奈他何的八席执政党,足以凸显此种折衷模式的荒诞!

因此,如何为政党结盟打好基础才是现阶段最重要改革工作,直白的说,就是下定决心把帮派式的传统政党改造为基本理念上足够区隔的现代政党,尽管民众党也说不出什么独特的基本理念,但小草们显已无法忍受只用空洞统独包装就可轮流做庄的两大建制党。从这个角度来看选后多位了解国民党问题的政法学者鼓吹该党做根本性改造,便是非常及时而到点的改革作法,值得所有政党一起来做。

小钟摆和大钟摆确实是台湾选民给政党下的魔咒,但当他们发现建制政党沉沦于完全执政以后,决定借由三党竞争结构的确立促成民主体质的根本改善,这才是真正的民意。(作者为政治大学讲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