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告青桔/小蓝索赔200万 共享单车专利战再起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知产北京”的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拜)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桔公司-滴滴出行运营主体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奇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并于2019年11月20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依法查封、扣押了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北京市运营的带有被诉侵权的马蹄形锁具的青桔单车、小蓝单车。

据介绍,作为本案原告方,摩拜公司主张其为第201510886031.6号、名称为“一种锁”的专利权人,该发明专利于2015年12月6日申请,于2018年9月11日予以授权公告。

南都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入口查询了解到,该专利发明的说明书提及,本发明涉及锁,特别涉及一种两轮车或三轮车用的锁,涵盖锁口、锁舌、施力构件和开锁组建等。在本发明中,移动通信设备上安装有自行车用户终端应用,该应用可以帮助管理自行车实现防盗、维修、运营管理等功能;通过运行自行车用户终端,移动通信设备可以获得自行车的所在位置,以及一旦发生盗窃情况的提示信息,用户可通过移动通信设备对自行车进行远程开锁。

公开信息显示,青桔单车系滴滴出行自有的共享单车品牌;2018年,小蓝单车和滴滴达成单车业务托管合作,小蓝单车被滴滴托管;后滴滴又将ofo小黄车单车入口一并整合。此后,用户通过滴滴出行APP的单车入口可以享受多个单车品牌的服务。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介绍,原告摩拜公司发现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在滴滴APP上运营的共享单车租赁业务中,提供的青桔单车和小蓝单车使用了由灰色面壳与黑色底壳装配而成的马蹄形锁具,该锁具及安装有该锁具的自行车(简称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故请求判令被告小桔公司、青奇公司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和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销毁库存和专用于制造被诉侵权产品的零部件、工具、模具和设备,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共200万元。

南都记者就此事询问摩拜方面,对方表示,“在国家大力倡导知识产权保护的背景下,摩拜公司起诉滴滴侵犯其知识产权,完全是出于对自主创新成果的坚决维护,并呼吁所有共享单车企业注重科技创新,尊重知识产权,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诉讼过程中,原告摩拜公司提出证据保全申请,认为被诉侵权产品锁具和单车处于两被告的管理、控制之下,并不公开销售,摩拜公司客观上无法取得,且被控侵权的远程控制的锁具可能被快速修改,导致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故请求北京知产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被诉侵权的共享单车。

摩拜方面表态称,摩拜单车充分尊重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规则,反对行业中盲目跟风式的技术抄袭损害创新者的积极性,损害市场竞争秩序。摩拜单车也愿意通过许可的方式共享知识产权给友商使用,在自身成长的同时,通过在知识产权方面建立合作,促进全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合作共赢。截至目前,滴滴方面并未给出更多回应。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查认为该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根据共享单车的价值及运营情况、证据保全可能造成的运营损失等因素,确定了原告交纳的担保金数额。在作出裁定后,合议庭制定了详尽的保全预案,最终在技术调查官和法警支队的配合下,顺利完成证据保全工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采写:南都记者 傅晓羚 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