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买全家 波及国泰金经营?
未来是不是所有金融业实质受益的大股东若要投资非金融事业,都必须检视产金分离?侯立洋说:「可以这么说」。他强调,会先看万宝开发如何投资全家,其投资架构、是否参与经营还是纯投资?以及未来经营状况?还有若全家出问题,是否连累国泰金的健全?将采「个案认定」。
侯立洋表示,现行规范产金分离有三大规范,一是金控或银行董事长和总经理不能担任非金融机构的董总或职权相当之人;二是金控或银行对单一非金融相关事业投资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资本的5%;三是握有金控或银行10%股权,要事先经过金管会审查,检视重点亦包括大股东是否符合产金分离。
但这次万宝开发并没有申请提高对国泰金的持股,只是额外去承接全家19.4%的股权,金管会就要检视此动作是否波及国泰金的健全经营,要去检视万宝开发如何参与全家的投资,投资结果及投资架构为何,要采个案认定是否已有产金分离的疑虑。
至于为何其他金控大股东同时也经营产业、但不必检视,侯立洋说,因为那是既有事实,仍会进行日常观察,看大股东的其他非金融产业是否影响金融本业,现在是从新的投资开始强化检视。
至于证交所认为泰山处份全家股份在资讯公开及内控上有瑕疵,证期局副局长高晶萍表示,证交所尚未将资讯报到证期局,若是违反重讯就是依证交所规定罚违约金3万到500万元,至于这笔交易提董事会的程序、相关股价波动亦是证交所检视重点。至于买卖是否有效、是否贱卖等问题?高晶萍说,龙邦已提出交易无效等诉讼,尊重法院裁定。
高晶萍表示,泰山公司有提董事会,就要看处份案合理性说明、通过程序等过程是否完善,这项交易是用市场价格出售;另外还有公司法185条适用的问题,即是否算是公司主要营业或财产,可能要由经济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