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宝买全家股权 金管会3结论

金管会在1月初邀万宝开发负责人到金管会说明,银行局主秘侯立洋转述万宝开发表示,这次投资全家是「单纯的财务性投资」,未来是否继续增加对全家持股、及在本届全家董事任期届满后是否指派董事,及全家与国泰金未来的商业合作等,目前都没有相关规范或想法。

至于万宝开发增加股票设质,是因应国泰金日前办理现金增资,万宝开发要认购国泰金增资股票,才设质借款,目前国泰金增资案已完成。

侯立洋陈述金管会三大结论,一是考量万宝开发持有全家股票,占万宝资产比率不到5%、比率甚低,不会影响万宝开发的财务状况,不至于有产业经营风险波及金控公司,亦没有经济力量不当集中,或对金融机构造成不利影响的疑虑,所以万宝开发持有全家股票「尚无违反产金分离原则」。二是未来万宝开发若有增加对全家控制力规划,应先与金管会会沟通。

三是对金融机构大股东投资非金融相关事业,原则上不需金管会审核,只有在投资属重大投资、可能涉及产金分离时,金管会才会去了解。此案主要是万宝开发是国泰金最大股东,且投资全家数额较大,加上国泰金与全家是金融业及零售业的业界前三大,金管会才针对万宝开发在全家的控制力情况去了解,因此「此案属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