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逝世姊妹反目 她要妹妹在「和谐幸福的潘家」群组道歉败诉

潘女不满妹妹在群组言论是妨害名誉,提告求偿50万还要求需在群组道歉启事,高雄法院审理后判她败诉,仍可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潘姓女子认为妹妹隐暪母亲病情,妹妹则在「和谐幸福的潘家」家庭群组中反控「某人一直告诉妈妈,西医有毒,不要吃」,潘女认为妹妹此番言论害她蒙受不白之冤,提告求偿50万元,法官认为,妹妹是对母亲中风前服用药物及就医情形提出建议甚至批评,属适当评论,判潘女败诉。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潘姓女子的母亲到高雄找妹妹期间身体不适,到医院住院1周,出院后就回台北,但潘母回到台北没多久,突然中风,经急救后左半边瘫痪、不能言语。潘母逝世约2年后,潘女妹妹在「和谐幸福的潘家」家庭群组中写下:「某人一直告诉妈妈,西医有毒,不要吃,这也造成妈妈的心脏问题一直没得到妥适之治疗,连吃降血压药也没有」

潘女认为,此言论诽谤她是谋害母亲的人,使她蒙受不白之冤,且控诉当时是妹妹隐匿母亲重症,因此提告求偿50万元,并要求妹妹需在该群组中发布道歉启事。

高雄地院审理时,妹妹则反驳指控,母亲因心衰竭、高血压等病情,在高雄荣总住院治疗6天,她多次提醒母亲按时服用降血压药物,是母亲总说姐姐告知她西药有毒,要少吃,且对话是在家族群组,为私人对话对外不公开,并不构成妨害名誉。

法官检视群组,潘妹的发言仅是局部内容,且她于潘母中风后担任监护人,于群组说明母亲病情的家族事务,应属可受公评之事,对母亲中风前服用药物及就医情形提出建议甚至批评,属适当评论,难以单凭潘女主观感受,就认定不法惡意毁损名誉,因此驳回潘女之诉,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