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掉「老弱婦孺」 長者女性也得利

近来屡传博爱座冲突,卫福部预告修正身障权法第53条,将「博爱座」修正为「优先席」,优先乘坐对象的「老弱妇孺」修正为「其他实际需要者」。本报资料照片

博爱座争议频传,卫福部日前预告修正「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将「博爱座」名称改为「优先席」,适用对象也从「老弱妇孺」改为「实际需要者」。

持平而论,此次修正不仅让法条的表面文字更贴近立法核心精神,也就是谁有需要,谁优先使用,同时能消弭社会对于长者及妇女的刻板印象,有助世代及性别平权。

随着医学及保健相关技术的进步,现代社会的长者不仅日渐长寿,不少人的身体状况也与壮年族群,甚至青年族群不相上下。如果社会还膝反射式的持续将「老」与「弱」画上等号,除了悖离事实,也可能抹灭长者的许多机会,如就业及参与体育活动。

同理,当代女性的能力与自我定位也与过去女性大不相同,作为与男性完全可以平起平坐的角色,「妇」又为什么一定要继续与「弱」相提并论呢?

不论符合社会现实还是彰显平权价值,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老弱妇孺」通称都已不合时宜。政府的其他法令若有相同字眼,也应通案思考是否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