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就沒用了?專家:老人≠衰弱 長者也有發展權

屏东科技大学永续健康照护中心研究员、卫福部前次长李丽芬表示,因应高龄化趋势,如何确保「长者发展权」至关重要。记者林琮恩/摄影

台湾即将迈入超高龄社会,除了健康议题,如何让长者持续融入社会,顾及平权、去除隐微歧视,是一大重点。屏东科技大学永续健康照护中心研究员、卫福部前次长李丽芬表示,在各项国际人权公约中,仅儿童权利公约提到「发展权」,但因应高龄化趋势,如何确保「长者发展权」也很重要,全人口不分年龄,都应该着重发展权利。

李丽芬表示,联合国将1999年订为国际高龄者年,主轴之一即是推动全龄共享的社会,强调终生发展权,1991年通过的「老人纲领」,也提出要破除老人衰弱的刻板印象,推动反歧视概念,要给予长者更多机会,持续为社会作出贡献,可见国际趋势已经开始重视高龄长者的发展权。

老盟秘书长张淑卿表示,老人福利法应该全面翻修,改变既有思维,除了名称应正名为高龄者权利保障法,也应该从前端的终身教育开始纳入规定,让长者能够持续发展,这包括正规教育、退休准备教育、就业职务教育等均要融入其中,另必须结合健康权、居住权、照顾权、教育权等,更要将容易被忽略的老人虐待预防入法,借由不同面向,让长者发挥潜能。

此外,李丽芬表示,根据卫福部最新老人状况调查,111年长者居住处所有电梯设备比率仅13.67%,长者无障碍居住环境仍有进步空间,且市场上存在租屋歧视的问题,许多房东看到承租人是长者,就会拒绝出租;另,据卫福部调查,卑亲属对尊亲属(即子女对父母等)家暴比率上升,可见高照顾负荷已导致长者安全困境。

李丽芬指出,为协助长者自立,国内的无障碍环境还有加强、努力空间,且不仅是硬体而已,还必须顾及资讯无障碍,台湾长者使用网路的比率,虽已从过去26%提升至50%,但相对而言,仍有50%长者无法使用网路,需要各界协助,而智慧辅具的导入,则可帮助长者,减轻对于照护资源的依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