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iPhone厕所偷窥女同事 资讯大厂工程师工作没了下场惨

。(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竹某资讯大厂内的吴姓工程师,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居然拿 iPhone 11 PRO手机,偷跑进女厕所内,从厕所上方空隙偷窥3名女同事如厕,3名女子惊觉受害,报告主管并报警,新竹地院审理时考量,吴男与其中一位女同事已经和解撤告,判决2个妨害秘密罪,并判处拘役100天,得易科罚金10万元,吴男也因为偷窥事件遭公司解雇。

判决指出,在某科技大厂担任资深工程师的吴姓男子(30岁),112年5月13日至17日间,趁女同事进到女厕上厕所时,持 iPhone 11 PRO手机,从上而下窥视3名女同事,事后3名女同事惊觉受害,向主管反映,经公司调阅监视器画面,启动内部调查后,报警处理。

新竹地院审理时考量,吴男侵害女同事隐私,造成他们心理受创,所为实有不该,应予责难,考量他坦承犯行,已与其中1名女同事达成和解,获对方撤告,因此依2个《窥视他人非公开之活动罪》各处拘役55日,合并执行1百日,得易科罚金10万元, iPhone 11 PRO手机没收,可上诉。而吴男事后也遭公司解雇,断送大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