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男友手机追剧 正妹吓傻了!被指侵女主角竟是「我妈」

在借给男友使用的手机里发现指侵影片,小翎惊呆了,被害人竟然是自己的母亲。(示意图/Shutterstock)

陈姓男子与女友小翎(化名)交往10年,期间陈男常到小翎家借助,得知小翎母亲有服药才能入睡的习惯,2018年9月某日凌晨,他将女友灌醉后,竟指侵女友母亲得逞,还拿手机拍下过程,直到小翎用平板追剧时,打开手机连结网路,才发现男友是淫狼,愤而提告,一、二审均判刑3年8月。民事一审判赔小翎母100万元,陈男不服提起上诉。

高等法院审理,小翎母亲指控,陈男当天凌晨竟趁我服用药物后,陷入昏睡及无意识的状态下,偷偷潜入我房间指侵得逞,还拿女儿借他用的手机,偷录指侵过程及我隐私部位,侵害我的性自主决定权及隐私权。

小翎母亲泣诉,案发时陈男已经与小翎交往长达10年,竟罔顾我的信任,不仅犯后毫无悔意,甚至影射我诬陷他,迄今都没有向我道歉,造成我身心极大痛苦,请求陈男损害赔偿100万元。

陈男则辩称,并没有指侵及偷拍小翎母亲,因为我与小翎母亲的亲属间另有刑事案件纠纷,小翎与母亲才会一起诬陷我。

小翎作证时指出,案发前,陈男的手机坏掉,我就借他Phone手机,后来有一天我用IPAD追剧,请陈男打开手机让我连Wi-Fi,打开后我就看到那个影片正在上传,影片是存在陈男的LINE Keep里面。

小翎说,我点进去后,看到影片中陈男躺在床上,而场景是我妈妈的房间,当下午我就将影片传到我手机的LINE。我有问陈男「这是不是你」,他先是一直不讲话,否认,又说「为何明知故问」,「我不是都知道了吗」。最后陈男就说要用写的,就写在一张纸上,承认有「用手指用她」。

小翎表示,我追问陈男:「你知道我妈喝酒,我妈吃药,所以你敢这么做,对我来讲肮脏,对你来讲刺激的事,对吧?对吧?陈先生,讲话。你承认了吗?你承认你做的这些事吗?」陈男则回:「我一直都承认啊」。

法官审酌,陈男罔顾小翎母亲的信赖,利用其服用药物致昏睡不能抗拒之际,而为乘机性交行为,严重侵害性自主决定权,还拿手机加窃录性交过程及私密部位,戕害隐私权,使其身心受创且精神相当痛苦。

法官考量,陈男窃录的不雅影像,仅保存于在小翎手机哩,并未予以散布;陈男因家庭因素,未曾有过就学纪录,领有中度身心障碍手册,目前无法工作,并为低收入户,名下并无财产,日前依法判决,陈男应给付损害赔偿60万元为适当。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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