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打球找少年当干弟竟「逼演春宫秀」 连犯8性侵下场惨

桃园地院依3个强制性交罪判吴男有期徒刑10年,可上诉。(蔡依珍摄)

吴姓男子以打篮球、出游方式结识国小、国中少年,以干兄弟互称,取得信任后竟以收回手机、殴打、找黑道等威胁少年与自己发生关系,还逼2少年发生性行为让他观赏,桃园地院依3个强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0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30多岁吴男2009年至2016年陆续认识4名国小至国中少年,其中一名少年还是同事的儿子,他先与少年们相约打篮球、出游,还借手机给他们使用,彼此「干哥、干弟」相称,等到少年对他卸下心防,开始以胁迫手段要求少年替他口交等「性服务」,若不从就放话要收回手机、殴打、找黑道找麻烦,或是带到海边去泡海水。

吴男2016年邀请其中2少年去宜兰汤屋,趁一人离开如厕时,要求另一人替他口交得逞。同年夏天又邀17岁前同事儿子跟另名14岁少年,到自家租屋处玩,期间竟要求两人相互口交、肛交,两人不堪恐吓照办,吴看了之后自己也加入,用同样方式性侵两人得逞。

全案近年曝光,检方认为他涉及5人、8起性侵案。吴到案后坦承认识众少年,但否认有性侵,辩称会威胁是因为打球有争执,提告少年都是球友,自己会约他们练球,有时较凶,并质疑少年如果害怕,「为什么他们长大还愿意跟我出游、打球、见面?这不合理。」但受害少年也提出吴男恐吓讯息纪录,包括「再让我讲一次你就死定」、「定位再让我说我就打人」、「这种天气泡海水应该很爽吧」法官比对说词后认定他其中3案罪证明确。

法院审酌,吴男仅为满足一己私欲,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创,犯后又矢口否认犯行,态度可议,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再依2个成年人利用少年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各判4年,应执行10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