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猥亵高中女!开车乱摸分心出车祸...她趁隙逃超商求救

▲林男趁车辆行驶时,对坐在副驾驶座的女高中生伸出狼爪,遭判刑8月 。(示意图/photoAC)

记者吴佩蓁/苗栗报导

苗栗一名林姓男大生在网路上认识一名女高中生小萱(化名),去年6月他开车到学校接送小萱,没想到林男竟色心大起,一边开车一边抚摸小萱胸部、下体,结果不慎撞上另辆汽车,小萱趁隙逃到附近超商求救,全案才曝光。苗栗地院审理后,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林男8月徒刑,但审酌林与小萱达成和解,缓刑2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去年3月透过脸书认识17岁高中少女小萱,同年6月2日17时许,林男开车到小萱就读的高中接送她放学,不料小萱上车后他竟起色心,趁车辆行驶小萱不易离开之际,违反女方意愿,以手抚摸她的大腿、肚子、胸部及下体等私密部位,强制猥亵1次得逞。

后来林男因未注意车前状况,与另辆汽车发生擦撞事故,小萱趁隙逃到超商向店员求救,并通报学校教官,全案才曝光。

苗栗地院审理认为,林男明知小萱是14岁以上未满18岁之少年,未能理性克制情欲,竟为满足一己性欲,对小萱为强制猥亵行为,但念在林男年纪尚轻,且犯后坦承犯行,并与小萱达成和解且已履行赔偿,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判林男8月徒刑,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以启自新,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