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中生车上「赏鸟」还自拍狂笑 气男友分手不付手机费反告猥亵
新竹女高中生小玲(化名)与陈姓男友交往期间,曾相约在车上「赏鸟」、帮打手枪,分手后对方不愿意继续帮忙缴交手机的通话费,她一气之下提告强制猥亵。不过,新竹地检署检察官深入了解两人分手的原因,加上小玲在「赏鸟」时还有自拍影片,甚至发出笑声,最后认定这是情侣间的亲密举动,全案不起诉。
▲小玲声称在车上被迫帮陈男打手枪。(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小玲声称自己是在今年2月间透过交友软体认识陈男,交往一个月后,对方却趁着开车送她回家时,强迫在车上「赏鸟」,还抓她的手硬要打手枪,甚至隔着衣物袭胸、摸下体,后续还频频用LINE传送猥亵语句,让她觉得很不舒服,这才决定提告。
不过,检方发现小玲是在4月间才前往警局报案,期间并未对家人或师长求救,与一般受到猥亵的受害者反应不同,进一步调查才知道,原来两人会发生争执,是因为男方在分手之后不肯继续帮忙缴交手机的通话费,另外,她「赏鸟」时有自拍影片,还一边拍一边发出笑声,可见当时并未受到强迫、威胁,与她自己的说词不符,最后决定不起诉陈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