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殡仪馆男员工猥亵女死者!手机自拍过程 免囚代价18万

▲台中生命礼仪管理处林姓约聘人员污辱尸体,遭判6月徒刑。(资料照/翻摄自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脸书)

记者郭玗洁/台中报导

台中林姓男子在台中殡仪馆任职,竟趁巡逻时,对遗体化妆室的女性往生者伸狼爪,还将犯行拍成影片和照片。全案经台中地院审理,法官依林男犯污辱尸体罪,处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男在2018、2019年期间,在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担任约聘人员,于2019年1月8日1中午前往遗体化妆室巡逻时,见一名女子遗体摆放在里面,竟一时兴起,拿出手机拍摄死者脸部,还伸手触摸死者胸部,同时拍下影片和照片。

全案曝光后,林男坦承犯行。台中地院审理,法官认为林男利用工作机会污辱尸体,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审酌林犯后态度尚可,依犯污辱尸体罪,处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