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变态!偷拍女尸还袭胸 台中殡仪馆前员工判刑6月

台中市林姓男子在担任生命礼仪管理处崇德馆员工时,对女死者拍照、摸胸,台中地院一审依污辱尸体罪,判林6月徒刑。(资料照片)

台中市林姓男子在担任生命礼仪管理处崇德馆员工时,于女厕内装摄密录器设备,遭判刑4月确定,未料警方因另案再查出林不只涉女厕偷拍,连女尸也不放过,其在殡仪馆工作时对女死者拍照、摸胸,照片、影像还存在手机内,台中地院一审依污辱尸体罪,判林6月徒刑,全案确定。

林姓男子(37岁)在2018年至2019年,担任台中市生命礼仪管理处崇德馆的约聘员工,不过林被发现2019年5月间在崇德馆崇明厅旁女厕,装设挂勾式密录器,偷拍女姓如厕影片,直至同年6月26日11时有民众如厕发现有异报警,警方循线在7月1日晚间将林拘提到案,他也坦承犯行,警方依妨害秘密罪送办,一审判林4月徒刑,可易科12万元,全案确定。

之后警方又查获林于2019年1月间在崇德殡仪馆遗体化妆室巡逻时,看见一名女死者停尸该处,一时兴起,竟用手机拍摄死者脸部,并以手触摸死者胸部,林就把影片、相片储存于手机内,再依污辱尸体将林男送办。

台中地院法官认林男利用工作机会,污辱尸体,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实属不该;但念及被告犯罪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且衡量其大学毕业,从事自由业,家庭经济状况勉持等一切情状,依法判刑6月,可易科18万元,全案林男与检方都未提出上诉,全案确定。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