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增6项国家试点政策!出境游、文娱演出、电信服务等率先“扩大开放”

交汇点讯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南京等6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旅行社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此次涉及南京的调整事项共有6项,涵盖出境旅游业务、演艺文旅、电信服务等。

记者从南京市商务局获悉,此次涉及南京的调整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消除准入限制,允许符合有关条件的外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另一类是审批权限下放,主要包括将“外国及港澳台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审批权、“外国及港澳台投资者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权、“举办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的审批权下放至市级主管部门。

江苏出境游基础良好,此次允许在南京设立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相关出境旅游业务后,将进一步活跃出境游市场,也意味着未来会有更多元的出境游产品供消费者选择。此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几项开放举措,也将进一步繁荣南京文娱演出市场,有利于将国内外优秀演出剧目、节目引入江苏,有利于拉动我省文化消费。南京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一方面将主动对接省文旅厅审批处,尽快熟悉相关审批流程,承接好相关审批业务;另一方面,也将联合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建立演出审批会商机制以及联合监管机制,力促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文娱演出市场消费活力,让演出业更好地服务文化消费需求、拓展发展空间。

要让外资“进得来”,也要提高外商投资“舒适度”,此次试点的“开放政策”也旨在进一步推进投资便利化,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南京通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此次明确开放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业务,将方便外企员工远程接入公司内部网络;再例如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涉及外资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信部负责审批,并已实现“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企业可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请。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是当前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方向。目前,我国已分3批次设立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2年12月,南京获批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成为全省唯一叠加“服开+自贸”两大国家重大开放战略的城市。业内认为,此次推出的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举措,不仅有助于南京吸引更多外资流入,还将加速南京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为我省经济增长带来新动能。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梦然 实习生 黄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