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
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记者张棉棉)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将进一步扩大对外资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准入。截至2024年3月底,共有1926家外资企业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
《方案》将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率先开展试点。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对四地试点实施方案和实施条件等开展评估论证,对符合条件的地区作出批复。
中国信通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国际治理研究部主任石立娜:对于获得试点批复的外资企业,我国将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管理,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通过试点扩大电信领域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推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
石立娜:《方案》的实施将丰富信息通信市场的产品和服务供给,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形成与开放水平相一致的配套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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