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涉及这些细分领域
中国电信领域的对外开放再进一步。
工信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下称《通告》)及《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方案》。
根据《通告》,我国将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率先开展试点,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工信部表示,通过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竞争和主体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同时,通过在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试点开放,更好发挥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作用,进一步积累电信业开放经验,构筑立体化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为在更大范围内开放奠定基础。
业内专家指出,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电信领域对外开放,通过引入境外优质的外资电信企业在境内开展经营,为消费者带来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激发境内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了行业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特别是在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方面,有助于引入优质外资数据中心和云服务企业,促进我国算力基础设施发展。
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如互联网数据中心、电子商务以及信息服务等。
《通告》提出,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表示,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程度不断提升,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通告》做出了一系列部署,欢迎外资企业来华开展经营,通过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本次试点开放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其下属子项“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为首次对港澳以外的境外资本开放,且不设股比限制。王志勤分析,随着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算力已经成为全球紧缺的战略性资源和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2018年以来,我国数据中心机架数量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这项政策欢迎外资企业参与我国算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也为国内企业提供更多云计算服务选择。
当前,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市场格局以基础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IDC运营商为主导,其中,随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浪潮推动,第三方IDC服务商正在急速增长。据中国信通院统计,截至2022年,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市场份额占比达51.7%,首次超过基础电信运营商行业份额48.3%。开放力度与范围的扩大,大幅降低了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难度,外资自身也需要具备更强的能力来参与中国电信市场的竞争。
监管方面,根据《通告》,对于获得试点批复的外资企业,将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进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需按照电信条例等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相关试点批复,并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试点批复相关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放宽电信等服务业市场准入,对电信业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出新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发布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指出,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持续推进电信、医疗等领域扩大开放。全国两会期间,工信部部长金壮龙也公开表示,今年我国将准备试点开放互联网数据中心这类增值电信业务。
工信部此前已经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增值电信业务开放试点,开放了10项增值电信业务中的8项,其中6项不设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起,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推广到了所有自由贸易试验区。截至2024年3月底,1926家外资企业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
工信部表示,将有序推进电信领域开放工作。一是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评估论证,加强政策宣贯,及时总结试点的先进经验、模式、典型案例等并宣传推广。二是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开展电信领域对外开放政策研究,不断优化电信领域市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