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正式启动
中新经纬10月23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号消息,10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
工信部党组书记、部长金壮龙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电信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开放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开放地域范围持续拓展,外资准入门槛不断降低,高水平开放格局加快形成,深化了与世界各国的互惠关系,彰显了负责任大国形象。截至2024年9月,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的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一批国际知名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为促进我国电信市场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球数字经济发展。
金壮龙强调,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个地区正式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标志着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要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打造立体化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新动能。要树立系统观念,加强制度设计和科学规划,强化协同联动和工作衔接,细化配套举措,做好开放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要筑牢底线思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要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认真倾听外资企业发展诉求,做好政策宣贯辅导,优化服务管理,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要做好试点总结工作,探索更多新业态新动能,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平台。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北京、上海、海南、深圳四地发放开展试点复文。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算力、云服务等市场,共促我国数字产业发展。
据工信部网站此前于4月10日发布的通告,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将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