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社论: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鲜明标识
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等四地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这标志着我国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
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将进一步丰富市场供给,激发创新活力,深入推进数字技术和各行业融合进程,促进行业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加快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这次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也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鲜明标识。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电信业务具有相对敏感性。对这一领域的扩大开放彰显的是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我国的增值电信业务开放一直在积极推进中。加入WTO时承诺开放10项增值电信业务中的4项,现已主动拓宽开放至8项,并取消了其中4项的外资股比限制,推动开放水平大幅提升;截至今年9月,获准在华经营电信业务的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
积极推进扩大开放也体现在其他领域,比如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此前,已经拟允许在多个城市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在一些地方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这次增值电信业务扩大试点实施后,外资企业可在试点地区独资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等电信业务,深度参与我国算力、云服务等市场,共促我国数字产业发展。
这样做的重要目的是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次增值电信业务扩大试点可以带来三点启示。
一是可以体现和进一步促进制度型开放。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增值电信业务扩大试点,正是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融入全球分工与合作、巩固提升我国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的重要举措。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制度设计和科学规划,强化协同联动,细化配套举措,强化安全保障,认真倾听外资企业发展诉求,优化服务管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并将深入组织试点实施,跟踪试点成效,适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这也体现出对制度型开放的促进。
二是可以促进互利共赢。
此举一方面为外资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靠和有发展潜力的投资方向,可以更多吸收高质量的外资;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我国电信业务融入全球分工与合作,促进我国电信市场繁荣。
拿推进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来说,将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等新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创新,催生出更加丰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在这个方面,国内国外既有技术方面的优势互补,也有应用模式和业态的优势互补。
三是可以消除一些无谓的担忧。
曾经有这样的担忧,敏感行业的开放会不会带来难以调控的负面消极影响。事实上,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持,这些担忧可以消除。拿数据业务来说,今年9月国务院就出台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对网络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现在制造业已经全面取消了负面清单,电信行业外资企业增加至2220家,带来的积极作用明显,负面效应则总体可控,就说明了这一点。制造业和电信行业如此,其他行业也是如此。
总之,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互利共赢是当前的重要任务,这既有吸引外资的需要,也有加快我国和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电信业对外开放迈入新阶段,其他领域的对外开放也会逐步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