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老板与美眉前女友裸聊 偷偷做了「这件事」下场曝光

刘姓公司负责人与美眉前女友裸聊,却偷偷截图挨告。(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刘姓公司负责人,在大陆地区工作时,与人在台北市的前女友小洁(化名)视讯裸聊时,偷偷用手机萤幕截图功能,将小洁露胸画面存在手机里。前年(110年)12月22日凌晨,大陆一名自称「夏梦圆」的人,透过微信(暱称Mandy)将裸照传给小洁,小洁才惊觉遭偷拍,愤而提告。一审依犯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处刑4月;刘男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审理,刘男辩称,裸照是小洁自愿视讯给我观看,小洁之前也多次提供她的裸照给我留存欣赏,小洁难以证明,有不愿被我观看的合理隐私期待,不服一审法官认定犯妨害秘密罪。

刘男说,截图时确实双方正在裸聊,并非小洁所称仅是在换衣服,且双方视讯裸聊之前就有过好几次。从双方微信对话纪录显示,前年年12月22日小洁发现裸照撷图后,并未感到任何一丝惊讶、愤怒或怪罪我,反而着重于为何有别人会看到裸照,显见小洁对我截图并未反对,甚至不放在心上。

事实上,小洁是同意我截图并储存,仅不同意第三人持有,而且这是双方一般情侣互动,不能因为之后双方分手,就片面自称不同意截图。

法官认,刘男所为犯无故以照相窃錄他人非公开之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驳回刘男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