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準公托到宅保母收費「不如基本工資」 黃偉哲允檢討

台南市订定准公托到宅保母收费标准,比基本工资低,被议员批不友善。资料照片/台南市社会局提供

因应准公共化保母托育政策,台南市社会局依照中央规定订定「到宅日间托育」每月收费2万4千元,保母抱怨不如基本工资,多名议员接获陈情要求市府应提高收费标准,但社会局10月才要召开居托委员会讨论,议员认为赶不上保母和家长签约,扬言率保母到市长室抗议,市长黄伟哲允诺1个月内给答案;但有家长担心保母收费若太高也会增加家长的负担。

台南市议会第4届第6次临时会昨天闭幕,通过包含联席审查垫付款案、一般提案与及112年度台南市总决算暨附属单位决算及综计表审核报告,市议员蔡筱薇提出临时动议,指有多位议员也提案关心,有关居家式的托育人员目前收费标准上限,到宅保母仅2万4千元,比最低工资还低,对到宅保母很不友善。

社会局长卢禹聪答询时表示10月份要召开「居托委员会」讨论决定,议员不满收费标准已经公布了,保母也准备和家长签约,拖到10月无法解决问题,要求委员会提早召开,并加上人民团体代表。

社会局说明,依据行政院性别平等会及卫褔部社家署会议决议,由地方政府依权责订定,社会局依照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来订定标准,经居家式托育服务管理委员会中决议,订定台南市准公共到宅日间托育为周一至周五每日10小时,收费上限定为2万4000元,每增减1小时,得增减1000元,其他到宅服务费用以双方契约协议。

社会局指出,依中央居家式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规定,居家托育人员可提供半日、日间、延长或临时托育等服务,至多可收托4人,其中未满2岁者至多2人。目前已着手搜集台南市到宅日间托育收费情形,一个月内召开居托委员会,将托育人员到宅准公日间托育收费标准提高案纳入议程讨论。

行政院为协助送托家庭减轻经济负担,今年起调升补助,送托准公共托育服务者(到宅或在宅)每月为1万3千元,杨姓家长说,若收费2万4千元扣掉补助1万3千元,家长只要负担1万1千元,若调升到3万元,家长就要负担1万7千元,在调高收费时也要考量家长的负担 。

台南市订定准公托到宅保母收费标准,比基本工资低,被议员批不友善。资料照片/台南市社会局提供